close

重要常識:身份證遺失 → 法令修改了

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。

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,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份証遺失時! ,請千萬記得  

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→錯誤示範!

(2)開立遺失三聯單→錯誤示範!

(3)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→錯誤示範!

 

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

正確做法

應馬上準備(若來不及,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)

1.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(二吋)

2.規費 200

3.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(役男ㄉ帶退伍令正本 ) 也可以]

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/ /換 發手續

大約5-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(http://www.ris.gov.tw),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領 / /換發日」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。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。

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"身份證 領/ / 換發申請書 " 來證明舊有 ( )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,申請 一 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,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!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身份證 掛失
    全站熱搜

    心鼓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